万科A11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开展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业务,并于2023年11月27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事项的无异议函。
公告称,公司拟向六家子公司提供14.35亿元的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借款”),其中四家是持有经营性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两家是负责经营管理前述部分不动产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子公司”)。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前述的14.35亿元股东借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的“华泰资管鹏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专项计划名称以实际设立时为准,目前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万科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符合发行CMBS一般商业惯例的增信方式。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CMBS规模合计不超过14.35亿元,期限不超过18年,每2年附公司提前赎回及终止权,每3年附投资人回购权/回售权及票面利率调整权。
关于资金用途方面,公司表示,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宿迁万腾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项目土地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抵押担保。
截至发稿,该股跌超2%,成交额超6亿元。
公司已按票据尚未偿还本金金额连同累计至到期日的利息资金合计6.47亿美元存入于代理行指定银行账户,以全数偿付到期票据本息。
第三季度实现集团营业收入894.2亿元,同比下降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亿元,同比下降22.5%。
数据显示,在集团营业收入中,来自房地产开发及相关资产经营业务的营业收入1843.6亿元,占比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