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市“离异3年内不得在京内购房”的限购政策今年3月27日正式废止后,4月22日,北京再次下发楼市房贷新政策,从今日(23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显示,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
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通知》实施后,意味着4月23日起,离婚不满一年且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可执行首套房贷利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广东19个地市,湖北、云南、山西、甘肃、河北、陕西、宁夏、广西、重庆等省(区、市)宣布取消当地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和优化最低首付比后,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全国首付比例下限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继5月17日央行出台三大房贷政策后,多地迅速落实。5月21日,有消息称,武汉有银行已接到央行下发的通知,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