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战略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原则上不得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但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将获配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仅供该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除外。
通知要求,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战略投资者承诺的上市公司获配股票持有期限内,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关于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函〔2019〕117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具体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54号,以下简称《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战略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原则上不得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但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将获配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仅供该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除外。
二、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战略投资者承诺的上市公司获配股票持有期限内,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严管影响市场平稳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绝大多数公司已经在持续披露专项报告,强制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会增加上市公司负担。同时,在鼓励和引导的大原则下,允许其他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参考《指引》进行自愿性披露。
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不少沪市公司董事长表态,将规范公司治理,培育优质产业,增强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
响应监管号召,券商两融业务方案近期迎来调整。据了解,多家券商已着手调整两融业务方案,有券商表示已经调整追保时间,延期5个交易日追保,并将平仓线由130%下调至115%,减少强平风险和市场压力。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对融券业务的最新要求,华西证券公告自2月6日起暂停融券券源供给。